******有限公司粗苯及硫铵循环水系统改造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有限公司粗苯及硫铵循环水系统改造
招标编号:ZPZB-25Z261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5年7月30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8月20日
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有限公司东楼三楼303室
五、评标结果:
本项目废标。
六、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5日17:30;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 标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中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工程服务科 ******
******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石龙区关庄村东
联 系 人:王留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体育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陈孟翡 张安
一部电话: 0375-****** ******
电子邮箱:******
财务电话及邮箱: 0375-****** ******
公司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