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5年体育馆内中央空调风机设备改造安装工程(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ZSCC-025-BQG-0039
二、项目名称:2025年体育馆内中央空调风机设备改造安装工程(二次)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18937.71元(最高限价为中介预算价下浮8%,即346671.42元×92%=318937.71元,响应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中介预算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2117.99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2025年体育馆内中央空调风机设备改造安装工程(二次)。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本次采购的服务或货物或工程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3.7】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3.7】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3.7】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3.7】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报价函。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和文件售价:
1、报名和购买文件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7月14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15时00分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有限公司。
十、磋商时间:2025年7月14日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有限公司。供应商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学院
地 址:******学院路1号
联 系 人:符老师
电 话:0760-******
(二)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60号传盛东方名都地铺11卡
联 系 人:贺工、陈工
电 话:0760-******
邮 箱:******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