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第六工程事业部
特殊路基用石渣(汾石高速LJ2分部)询比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第六工程事业部特殊路基用石渣询比采购项目(汾石高速LJ2分部)
招 标 人:******有限公司第六工程事业部
项目监督人:******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电话:0351-******)
******有限公司市纪检室 (电话:0354-******)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1日18时至2024年12月14日18时
******有限公司第六工程事业部特殊路基用石渣询比采购项目(汾石高速LJ2分部)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449.52万元(含税到站价,税率13%)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2元(含税到站价,税率13%)
序号 |
招采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单价(除税价) |
投标单价(含税价) |
除税合计(元) |
含税合计(元) |
税率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石渣 |
吨 |
136217.16 |
29.10 |
32.88 |
******.36 |
******.22 |
13% |
合同签订后按项目部要求 |
|
注:包含材料费、运费、13%的增值税费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有限公司
第六工程事业部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