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2025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袁州区2025******农村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春市袁州区。
2.2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5266.189万元,共六个标段,其中,施工一标******.60元,施工二标******.43元,施工三标******.79元,施工四标******.13元,施工五标******.84元,施工六标******.18元。
2.3 计划工期:8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土地平整、机耕道、灌排水渠、输配电高效节水、新增耕地、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自然损毁工程修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供评委会查验,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不接受退休证)(中标后需押证上岗);
(7)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 2024 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3)竣工验收等 3 项材料之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5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15******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排名前15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12月20日起至 2026 年1月1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1月12日上午09 时00分整, 开标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2室(宜春宜阳大厦中座3楼)。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代表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有关说明
7.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5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6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如有)、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7 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8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9 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两种形式。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的函(宜市发改函〔2024]6号)”规定,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通过“宜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电子保函,保函申请流程及申请网址详见:******/home。选择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的,须上传电子保函。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宜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客服电话:0795-******。投标单位投多少个的标段就必须足额缴纳多少个标段的保证金或提供多少个标段的电子保函。
7.11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12 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3 每个标段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与“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不得重复。例如拟投6个标段必须配足6套不同人员队伍,如有重复人员,则含有重复人员的所有标段为废标。如果投标单位投多个标段,则必须将所投每个标段拟配备人员名单分标段填写拟投入人员汇总表,并将汇总表放在各投标文书中,以便比对。如果未将所投标段的拟投入人员名单全部填写在一张表中,即使后面所投标段有多标段人员名单汇总表,虽然名单未有重复人员,也只能取其所投最前面的一个标段的投标有效,后面所投标书为废标。前后意思是指从1标段到6标段依次排序。
7.14本项目设置建造师现场答辩环节,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15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办公室(电话:0795-******)进行监督。
7.16本项目的开标顺序为:一标段—六标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信息:
名称:******农村局
地址:宜春市袁州大厦9楼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
9.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218号94栋-14室(国际商贸城)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
9.3 监督单位:
******办公室
电话:0795-******